职称评审:
自主评审,依据《中共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第六(十六条):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职称的整体数量、结构进行宏观调控,逐步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市地或社会组织,推动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对于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政府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改为事后备案管理。加强对自主评审工作的监管,对于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将暂停自主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
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
职称评审的时间通常为一年一次,具体时间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评审方式包括线上和线下两种,近年来,线上评审逐渐成为主流,方便了申报人员的参与。
在职称评审中,细节决定成败。只有认真细致地对待每一个环节,才能够提高职称评审的通过率。希望大家能够引以为戒,认真准备职称评审,成功获得职称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