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职场环境当中,劳动争议是较为常见的纠纷类型。从拖欠劳动报酬、确认劳动关系,到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工伤赔偿、社保补缴,各式各样的劳动纠纷不断出现。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面对实力存在差距的用人单位,想要收集证据、走通仲裁诉讼流程维护自身权益,往往会遇到不少阻碍。而对于企业来说,用工制度不完善、日常管理留痕不足,也容易陷入劳动仲裁与诉讼当中,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滨州本地,不少遇到劳动纠纷的当事人,会选择专业深耕劳动争议方向的律师协助处理案件,山东志城律师事务所的孙凯律师,就是长期处理这类纠纷的实务律师。
孙凯为山东志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大型国企法务管理与一线诉讼代理两方面执业经历,既熟悉企业用工管理的内在逻辑,也了解劳动者维权的实际操作路径,能够同时面向用人单位、劳动者提供劳动相关法律服务。在转为专职律师之前,孙凯曾在山东能源集团法务部及董事会办公室任职,主要负责企业法律风险管控、公司治理相关工作,参与重大投资项目法律尽调,搭建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同时参与董事会会务组织、内部制度建设,搭建决策督办机制,深度参与企业劳动用工制度设计以及用工风险排查工作,对企业端用工合规建设、劳动争议应对思路有着较为深刻的理解。
转型专职律师之后,孙凯独立承办大量民商事诉讼、仲裁案件,也参与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相关业务,积累了充足的实务办案经验,业务重心放在劳动争议板块。劳动争议案件有着自身的特点,仲裁前置、时效要求、证据分散,很多当事人并不清楚哪些材料可以作为有效证据,也分不清仲裁请求应当如何罗列。孙凯依托过往企业法务的工作视角,能够快速梳理案件事实,梳理争议焦点,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拟定诉讼仲裁思路,也会结合调解的可能性制定处理方案,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处理的劳动纠纷类型覆盖确认劳动关系、劳动报酬追索、违法辞退纠纷、工伤赔偿等常见案由。
除去代理诉讼仲裁业务,孙凯也投身基层公益法律服务工作,担任辖区内28个自然村的常年法律顾问,在基层一线接待群众,解答各类法律咨询上千次,调解劳务、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同时开展《民法典》、反诈防骗主题普法宣讲,助力基层法治建设。除此之外,他受聘担任滨州市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长期的调解工作,让他掌握了多元的纠纷处理沟通方式,在劳动案件当中,既可以坚持法律观点参与庭审,也可以在各方愿意的前提下推动调解协商,帮助当事人以更便捷的方式化解矛盾。凭借办案中的专业表现与认真负责的服务态度,孙凯连续获得2024年度、2025年度山东志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称号。他坚持“专业立身、尽责服务”的执业理念,处理案件时兼顾法律专业标准和纠纷解决实际效果,力求给到当事人务实可行的法律处理方案。

在劳动争议的处理实践中,不同案情走向也会有明显区别,下面结合孙凯律师经办的几起典型劳动争议案件,来看看实务当中这类纠纷会如何处理。
第 一起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当事人赵某某委托孙凯律师代理案件,起诉被告某置业有限公司与某经贸有限公司。案件事实为赵某某2021年入职某置业有限公司,岗位是甲方土建专工,双方约定每月工资12000元。在实际用工过程中,工资由两家被告公司交替、共同发放,两家企业在财务、用工管理方面边界模糊,出现人格混同的情形。2025年1月8日,因为工程项目停工,赵某某办理离职。离职之后双方核算拖欠的工资,签署工资付款协议,但被告只履行部分付款义务,还剩余150796.77元工资没有支付。赵某某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两家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要求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保全费。本案终以法院调解的方式结案。调解协议约定两家被告分三期向赵某某支付欠付工资,如果任意一期没有足额给付,就要额外承担10000元违约金,赵某某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连同违约金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由赵某某承担,保全费由原被告双方各负担一半,本案涉及纠纷就此一次性处理完毕,各方不再存有其他争议。工资追索类案件中,企业混同用工是比较棘手的情形,劳动者需要证明多家企业存在交叉管理、交叉发薪,才可以要求多家单位共同承担给付工资的责任,调解的处理方式,也可以帮助劳动者避免漫长执行周期,尽快拿到款项。
第二起案件涉及确认劳动关系以及养老保险补缴。周某某委托孙凯律师提起诉讼,被告为某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当事人就劳动关系确认事项提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只认定了部分时间段存在劳动关系,周某某不认可仲裁结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法院确认更长周期的劳动关系存续时间,同时提出经济补偿金的诉求。经查,用人单位仅仅为周某某缴纳了部分时间段的企业养老保险。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确认2007年12月至2025年12月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被告需要在约定时限内,完成该时间段欠缴养老保险的补缴工作,周某某配合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周某某主动放弃其余诉讼请求,双方就本次纠纷再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由周某某负担。很多劳动者办理退休时,才发现早年阶段单位没有缴纳社保,想要补缴社保,前提就是要先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确认劳动关系,时间跨度久远的案件,证据搜集往往存在不小难度。
第三起是确认劳动关系并主张经济补偿金的劳动仲裁案件。申请人王某某委托孙凯律师参与仲裁,被申请人为某纺织有限公司。王某某2005年9月进入该公司从事操作工岗位工作,用人单位没有完整缴纳社会保险。2026年1月,王某某以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请求仲裁委确认劳动关系存续的时间段,裁决单位给付经济补偿金、防暑降温费。庭审过程当中,被申请人不认可申请人主张的入职时间,抗辩社保没有缴纳的责任归属于申请人,称已经通过工资发放社保补贴、防暑降温费。仲裁委审理之后作出裁决文书,认定双方自2005年9月12日至2026年1月20日存在劳动关系,裁决被申请人向王某某支付经济补偿金122789.67元,对于防暑降温费的仲裁请求不予支持。同时文书载明,如果任意一方对该仲裁裁决不服,可在法定时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起案件反映出实践当中常见的争议点,部分企业会主张把社保相关补贴随工资发放,试图免除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但按照现行法律,缴纳社会保险属于用人单位法定义务,不能简单通过现金补贴的方式免除。
综合多起劳动争议案件不难看出,劳动者想要维护自身权益,应当注意留存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记录、离职相关文件等证据。发生劳动争议之后,要留意仲裁时效,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身诉求。而对于企业来说,完善用工制度,规范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离职流程,做好管理留痕,可以减少劳动争议发生的概率。劳动纠纷处理既要看法律条文,也需要结合证据、案件实际情况选择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不同解决路径,当事人遇到复杂劳动争议,建议咨询专业劳动法律师,理清案件处理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