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证明是指由具有医生执照的医生开具的,包括疾病诊断证明、病假证明、死亡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在内的证明文件。
门诊医师需要严格按照病情开写诊断、病休证明,并记录于病历。严禁开人情假条。
急诊患者的病休证明一般不得超过3天。在证明盖章时,须持挂号证(或小病历)在假期时间内有效,过期不予盖章。
凡属诊断证明(用于退休、离休、调换工种、意外事故等),须持有关单位证明信和病历,由本院指定的专业组医师开写,方可盖章。
在确定医疗费用时,收据收费的项目应与医生以及伤者的病情诊断均相符,应具有一致性,以防止在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情时,‘搭便车’其他疾病。
另外也要剔除一些不合理的支出项目。
后续费、整容费、必要的康复费等,必须附有相应的诊断证明,且诊断证明中对所需费用的数额应予明确。
开病假条的法律依据: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可以根据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获得相应的医疗期。这一规定为病假条的开具提供了法律依据。
体检当日穿戴要求: 1.穿方便穿脱的服装、鞋袜。 2.不穿连衣裙(肠镜检查除外)、连体衣,不宜穿带钮扣的衣服、不穿带金属亮片的内衣、不穿带钢托的文胸、不佩戴项链(首饰)等。 3.做DR、CT、MRI检查时需摘去项链、手机、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 4.做肠镜检查宜穿松紧裤,女士夏天做该项检查穿连衣裙较为方便。
病假单,是由医疗机构医生根据患者病情诊断开具的医疗证明文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医学文书。依法出具病假证明是法律赋予医疗机构及执业医师的权力和义务,执业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后方可签署。
病假证明需经医疗机构审核、盖章后方能生效。近年来,部分医疗机构开始推行电子签章服务,电子病假证明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