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说明需 “清晰、”
控制价文件需附带详细的《编制说明》,明确以下内容,减少后续歧义:
计价依据(如采用的定额、信息价版本);
工程量计算规则(如土方开挖是否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暂列金额、暂估价的计算依据;
未包含的工程内容(如二次装修、室外管网);
特殊工艺或材料的计价说明(如仿古建的木构件制作)。
严格执行 “三级审核” 制度
控制价编制完成后,需通过 “编制人自审→项目负责人复审→造价咨询企业技术负责人终审” 三级审核,重点核查:
工程量是否准确(可抽查 10%-20% 的分部分项工程);
单价组价是否合规(定额套用、费率计取是否正确);
总价是否在项目概算范围内(若超概算,需反馈招标人调整)。
留存编制过程资料,便于追溯
需保存 “工程量计算底稿、市场询价记录、定额套用截图、审核记录” 等资料,若后期发生投诉或审计,可作为佐证,证明控制价编制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