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要求

2026-05-23 15:07   53次浏览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建立危废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量、种类、去向、转移时间等信息。危废需分类存放,使用专用密闭容器,张贴规范危废标识,设置防渗、防漏、防火、通风贮存区。严禁将危险废物与一般固废、生活垃圾混装。产生单位应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开展回收与处置,签订处置合同,按规定办理转移联单。定期开展人员培训,完善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落实主体责任,做到源头减量、分类规范、全程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