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结算流程详解:从竣工到拿到工程款要几步?
2026-10-30 00:03 84次浏览
建设工程结算是工程领域核心、也容易产生纠纷的环节。很多施工方对结算流程不熟悉,走了很多弯路,导致工程款迟迟拿不到。本文详细梳理建设工程结算的完整流程,以及每个环节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工程结算的基本概念
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
工程结算的类型:
工程价款结算:按月或按进度进行的中间结算
竣工结算:工程完工后终的结算
专项结算:变更、签证、索赔等单独结算
本文主要讲大家关心的竣工结算。
二、竣工结算的前提条件
不是工程做完了就可以马上结算,要满足以下条件:
工程已完工并验收合格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是结算的前提。如果工程质量有问题,业主可以拒绝结算。
有完整的结算资料
包括施工合同、图纸、变更签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材料价格确认单等。
双方有结算的意思表示
一般是施工方提交结算书,业主进行审核。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三、竣工结算的完整流程
步:施工方编制并提交结算书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编制竣工结算书并提交给业主。
结算书一般包括:
结算书封面(含工程名称、造价、编制单位等)
编制说明
工程结算汇总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
变更签证费用计算表
索赔费用计算表
相关附件(合同、签证、材料单价确认单等)
注意事项:
一定要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结算书,逾期可能不利
结算书要盖施工单位公章,编制人要签字盖章
保留好签收凭证,证明业主已经收到了结算书
第二步:业主审核结算书
业主收到结算书后,会自己审核,或者委托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审核。
审核期限:
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500万元-2000万元:30天
2000万元-5000万元:45天
5000万元以上:60天
以上是《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具体期限还要看合同约定。
注意:"逾期不答复视为认可"
如果合同约定了"业主在收到结算书后多少天内不答复视为认可",那业主逾期不审核的话,就直接按施工方报的结算价付款。这是施工方非常重要的权利!
但要注意,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就不能直接适用"默认规则"。所以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加上这个条款。
第三步:双方核对、协商
业主审核后,一般会提出审核意见,双方就有争议的部分进行核对和协商。
常见的争议点:
工程量计算有争议
单价套用有争议
变更签证是否有效有争议
材料价格调整有争议
措施费、规费计取有争议
工期延误扣款有争议
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各让一步,达成一致后签署结算协议。
第四步:达成结算协议或进入争议解决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就签署正式的竣工结算书,确认终的工程总造价。
如果协商不成,就进入争议解决程序:
合同约定仲裁的,提交仲裁
没有仲裁约定的,向法院起诉
争议解决过程中,如果双方对造价有争议,一般会委托专业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第五步:支付工程款
结算确认后,业主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尾款(扣除质保金)。
如果业主不按时付款,施工方可以:
催告付款
主张逾期付款利息
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起诉或仲裁
四、结算中的常见问题和应对
问题1:业主拖延结算,不审核也不答复
应对:
发函催告,明确要求在合理期限内审核
如果合同约定了"逾期不答复视为认可",可以直接起诉要求按报送价付款
如果合同没约定,可以起诉后申请造价鉴定
问题2:业主以质量问题为由拒付工程款
应对:
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业主不能以质量问题拒付工程款
如果确实有质量问题,属于保修范围,不能拒付全部工程款
业主主张质量问题扣款的,应提供证据,不能单方扣款
问题3:变更签证没有甲方签字,结算时甲方不认
应对:
尽量补签签证
提供其他证据: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施工记录、照片、监理签字等
如果确实是甲方要求变更且实际施工了,即使没有书面签证,法院也可能支持
问题4:"背靠背"条款——业主说"甲方没给钱,所以我也不给你"
应对:
"背靠背"条款的效力在司法实践中有争议
一般认为,总包不能以"背靠背"为由无限期拖延付款
总包有义务积极向业主主张权利,如果总包怠于行使权利,不能以此对抗下游分包
分包可以直接起诉业主,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主张权利
我办理的一起金刚砂地坪工程仲裁案:总包方以质量缺陷和"背靠背"条款拒付尾款。我代理施工单位,重点论证了:,工程已竣工验收,总包未按保修流程发通知就直接扣维修费,没有依据;第二,"背靠背"不能成为拒付工程款的理由。终仲裁庭裁决支付全部工程款及利息。
五、施工方结算维权的几个关键时间点
1. 提交结算书的时间
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竣工验收后尽快提交。
2. 审核期限
按合同约定或法定的审核期限,超期可以发函催告。
3. 优先受偿权期限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是18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超过这个期限,优先受偿权就丧失了。这是非常重要的期限,一定要注意!
4. 诉讼时效
工程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起算。
六、给施工方的结算建议
1. 签好合同是前提
明确结算方式和期限
约定"逾期不答复视为认可"条款
明确变更签证的流程和效力
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2. 过程资料要齐全
所有变更、签证都要有书面记录
及时发函、及时签收
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都要保存好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影像资料要齐全
3. 结算书要专业、准确
工程量计算要准确
定额套用要正确
取费标准要合规
变更签证要单独列明
4. 及时主张权利
不要碍于情面一直等
该发函就发函,该起诉就起诉
优先受偿权千万别过期
常见问题 FAQ
工程结算审核一般要多久?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审核期限根据工程造价不同:500万以下20天,500-2000万30天,2000-5000万45天,5000万以上60天。但这只是部门规章的规定,具体还要看合同约定。实践中,很多工程的结算审核时间都远超这个期限,尤其是政府投资项目。如果业主故意拖延,建议发函催告,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工程结算有争议怎么办?
首先尽量协商解决,毕竟打官司费钱费时。如果协商不成,可以:1)共同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以审核结果作为结算依据;2)如果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就申请仲裁;3)没有仲裁约定的,向法院起诉。诉讼或仲裁过程中,法院/仲裁庭一般会委托专业的造价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鉴定意见作为结算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什么?怎么行使?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民法典》第807条赋予施工企业的一项重要权利。简单说就是:如果发包人不付钱,施工企业可以请求法院把工程拍卖,拍卖款优先用来付工程款——比银行的抵押权还优先。行使期限是18个月,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起算。行使方式:可以发函主张,也可以直接起诉并在诉讼请求中明确主张优先受偿权。注意:这个权利很重要,但有期限限制,千万别过期了。